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 年度工作计划制度
文章发布日期:2020-01-17
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
年度工作计划制度
为了更好的开展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工作,提高管理的效率,使联盟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联盟于每年年底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第二条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阶段性及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编制和撰写,于12月底报送至秘书处。
第三条 秘书处负责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编制和撰写。
第四条 制定工作计划要围绕当前党中央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依据本联盟的宗旨及工作重点、会员单位的需求,做到实事求是,切实可行。
第五条 工作计划制定后,秘书处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尽可能明确到个人。
第六条 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调整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和重点工作,并按照完成期限如期完成。
第七条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如需调整,上报至理事长联席会议,由理事长联席会议综合研判做出决定。
第八条 本制度由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