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 印章保管、使用制度
文章发布日期:2020-01-17
为加强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印章的准确使用和管理,依据本联盟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联盟印章由理事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二条 本联盟重点工作均需加盖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印章,且应由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本联盟印章使用实行登记制度,登记簿由综合办公室存档,以便备查。
第四条 各理事、会员单位因工作需要加盖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印章,须持有理事、会员单位印章及领导签字的函件,经本联盟秘书长同意签字后,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盖印,不得将印章交由使用单位自行盖印。
第五条 为保证联盟印章的有效性,由于人员更迭造成印章与实际负责人不符时,本联盟综合办公室应报请秘书长同意后及时更换印章。
第六条 本制度由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