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 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文章发布日期:2020-01-17
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
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保障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开展正常的业务工作,充分体现为会员服务的宗旨,确保为会员服务的范围、方式和内容的有效性,加强会费管理,确保会费收入能更好地用于本联盟建设和组织活动,特制订本联盟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 依据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 号)、北京市民政局社团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费收取的规定、本联盟章程,参照其他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结合本会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三条 会费标准
理事单位:10000 元/年
会员单位:2000 元/年
第四条 会费的收取
1、会费是本联盟为会员提供给服务的主要经济来源,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2、会费收取时间为:被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此后每年该月即为该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的时间。
3、会费通过银行转账或汇寄。
第五条 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1、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联盟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2、本联盟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严格管理;
3、本联盟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的审查;
4、在年检时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六条 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制定或调整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1、本联盟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会员大会,应当有 2/3 以上会员出席,并经出席会员 2/3 以上表决通过,表决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除会员大会以外,不得采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
第七条 本联盟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本联盟理事会。
第八条 本办法经2020年1月15日中关村智盟环境土木智能检测监测产业联盟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